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就要实施了。就在这节骨眼,天津发生了教师公然对比学生家长收入、歧视学生事件,引发轩然大波。
事前,她是一名教师;事后,她彻底脱离了教师队伍,被撤销教师资格。
令人意外的是,该教师曾经当选“最美教师”。
莫大的讽刺。
说明什么?说明很多评选,就是闹剧一场。
对于评选,我还是有点发言权的,给大家透露下某些评选的流程,提个醒。
教育部门也好,某些机关也好,除非上级有指令,很少主动去搞劳神劳力的评选。
一个班主任,每学年评三好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各种竞赛、比赛,还不够操心吗?
一个学校,每年评选先进职工,评选优秀班级、优秀个人,乃至评职称,还不够费神吗?
属于本职工作,必须进行的评选,已经够多了,谁还有闲心评“最美”?
有闲心、有功夫评“最美”的,是两类组织:
第一类,是比较清闲的单位,务虚的工作多、务实的工作少。
工作人员清闲,可领导需要政绩啊。搞点评选,即便虚一点,毕竟可以在工作报告里提一笔,说明自己做了事。
第二类,是有利可图的单位,以媒体居多。
可以说,最喜欢搞评选的,就是媒体或者某些经营实体;多数评选,是在他们的推动之下进行,甚至火起来的。
所谓有利可图,并不是说,他们一定会向评选单位收费;但无利不起早,这是一定的。
一种明显的利益,是流量收益。有了流量,就有了影响力。
另一种,是收获粉丝。多数评选,都会成为“朋友圈之癌”,无数亲朋好友,认识的不认识的,纷纷被“收割”,要求你投票,还是“先关注、后投票”。
有人说,评选已经“烂大街了”,不是说评选太多,而是说它名声臭了——尤其在朋友圈臭了。
第三种,是直接收益,比如某项评选,可以冠名,自然就有了收益。
名利双收,当然乐此不疲,管它臭不臭的。
不管是教育部门,还是其他部门,多数做具体工作的,对这类评选,都透着反感:拒绝吧,他们弄不好会找你的茬儿;不拒绝,平添工作压力不说,还引发基层的不满,受夹板气。
“烂了大街”的评选,受夹板气的组织者,你说,这样的评选,会是什么结果?
走形式,搞过场,评上只是荣誉,不参评落得清净;只要不出事,就相安无事。
反正朋友圈拉票的名声已经臭了,大不了把你屏蔽就是;或者更简单粗暴:要想投票,红包开炮!
这样的评选,这样的“最美”,评出公然歧视学生及家长的教师,不足为奇。
都是搞形式,谁会认真去评,谁会在乎是不是真的“美”?面子上说得过去,教学成绩说得过去,关系再硬点,票拉得多一点,就OK了。
国家已经多次强调,要减少各类不必要的评选、减少各类不必要的投票,让朋友圈清净一点;可总有人逆流而上,和公众情绪对着干,为什么?
搞评选,即便国家强调了,也没有强制性;硬搞了,只要不出问题,管理部门也不会处罚你。利益驱使之下,一定会有人前赴后继。
网友们的抵制,恐怕才是各类评选偃旗息鼓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