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被老师伤害过的故事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刚刚看到了这一则法规的颁布,心中暗喜,觉得自己的孩子将来受到来自老师不正当惩罚的几率变小了。想必我们在中小学时期一定受到过老师的惩罚,这些惩罚或多或少影响了我们,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影响。

今天,借此机会发表我对这则法规中一些条例的看法,更贴切地说,是认可。

反复抄写

想必大家都经历过或者听过这样的惩罚手段,不知道你听说的是100遍抄写还是1000遍还是更多呢?我觉得倘若抄写次数不多的话,罚抄写在体罚中处于比较轻微的惩罚方式,但是如果次数过多,那么对学生写字手腕的伤害或者是心理的折磨也是不小的。

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最近,天津一名教师“火了”:

“你爸你妈一年挣多少钱啊?XXX的妈妈一年挣的钱比你妈妈50年都多”

这句话引起来广大网友的公愤,同时也在赞扬录音学生的机智,在受到辱骂侮辱时留下证据,让广大老师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老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老师的一举一动、言行举止会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位同学。

天津教师事件被曝光了,受伤害的学生能够很好地被安抚受伤的心灵,但是,那些没有被曝光的事件可海了去了,“笨死了”,“你妈怎么生的你”,“你要是我的孩子,我XXXX”…………等等出自老师的恶语让学生的心灵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还记得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数学老师因为失恋心情不佳,在班上乱发脾气,对全班大多数同学都进行处罚,我也在受处罚的行列中,挨了板子。

还有另一件更可恶的事情——儿童节没收全部学生的零食,在这样一个属于儿童的、快乐的节日里,我们惨兮兮地没收走了所有零食。

虽然这位老师因为多件违反师德的事情被开除,但是,她给我留下的心理创伤很难平复。

结语

孩子的内心是脆弱的,孩童时期的心理创伤可能会改变整个人的性格,对于老师,要能够抑制自己的情绪,要注重教育方式;作为家长,要注意到孩子的异常举动,在孩子心理受伤之后能够引导他们,减少孩子受到的伤害。作为小时候被伤害侮辱过的我们,要能够放下过去,向前看,做一个坚强无比的人,抱怨改变不了什么,放在怨恨,这样才能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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