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来穗家长请注意
2021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积分制入学通知已经发布
即日起至3月31日前
开始申请积分
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取得积分分值后,才能参加当年荔湾区积分制入学申请。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
3、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4、其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或随迁子女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佐证材料之一。
2、申请人在广州市租赁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佐证材料。
3、在广州市服务单位提供的住所居住的,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居住佐证材料,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租赁佐证材料。
关于合法稳定职业是指:
申请人提供在广州市范围内(含在广州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广州市的用人单位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最近一份须在有效期内)等佐证材料之一;或提供在广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的营业执照或工商企业登记证(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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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日程表
荔湾区受理点
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各街道
积分制服务及积分入学受理点
荔湾区2021年积分入学申请在即,有积分入学计划的家长们赶紧来看看,避免错过影响自家宝贝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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