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学校、好教育的重要标准就是好老师!要想让所有孩子享受到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关键在于好老师的大量涌现。但现实中教师成长常常受到来自家长、社会的种种干扰。
第一个现象是,家长、社会基于错误的教育理解来评价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安阳市教育局局长黄艳提出:“家长常用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标准向教师施压,教师怕学生成绩不好、怕家长差评,就把时间都投入到狭窄的应试教育中,教育的内在规律被掩盖了。”
“社会也常用舆情绑架学校和教师,只要家长一闹,学校、教师常常成为被指责的舆论焦点。有的教育行政部门为息事宁人让教师‘无限担责’,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好的保护。”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主任周增为提出,“评价是关键性问题。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就要在评价中体现。要强调把专业标准和教师发展标准归为一套,把排在教育第一标准的育人指标也放在教师评价的第一位。”
第二个现象是,负担过重成为教师普遍状态。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提出:“非教育教学事务占去了教师过多的工作时间。特别是各上级部门安排的社会性事务,如关注某公众号、转发或下载APP、平台注册、学习答题等,全部以‘重要事情’的名义重重加压。”
周增为提醒大家去思考:“没时间学习研究,没时间观察体验思考,没有营养注入教师的素养结构中,教师怎么变出风范、风骨?靠什么去引领学生?”
黄艳建议:“过重的负担、过多的外部心理刺激,让教师没有时间也无法静心搞教研。教师发展要去系统谋划,要放在复杂的社会大背景中综合治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周洪宇进一步建议,保护教师权益还要抓根本,“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冀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