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气象部门2021年3月15日00时00分发布的橙色预警信号,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启动Ⅱ级预警响应,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加强恶劣天气应急预警和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暂停学生户外体育等课程、停止学生集体户外活动、职业学校停止户外实训。指导师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应减少或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四、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天气情况,适时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对接工作。
五、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作出研判、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醒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谨慎安全出行。
六、因特殊天气对学生穿着校服不做统一要求。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15日
来源:呼和浩特教育
编辑:乌仁格日乐
初审:张姝宁
复审:胡海波
终审:王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