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涨工资,总有反对的声音,不奇怪,原因有这么三个:
当今社会,总有个别人以圣人的标准要求教师,认为教师就该甘守清贫;在教师内部,总有个别教师师德败坏,影响教师的形象;还有个别人认为,教师工资高,假期多,不应该再涨工资。
对这三个原因,我作以下分析:
一、以圣人标准要求教师的人,该闭嘴了。
教师被人们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是人们对教师工作的尊重,但也让人们对教师的期望越来越高,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那么个别人总喜欢用挑剔的眼光评判教师,认为教师就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就该甘守清贫。
所以,在国家给教师涨工资时,这些人就跳出来反对。
其实,教师也了解人们对自己的要求,也知道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但教师也要生活,也要养家糊口,如果一味地要要求教师低工资、低收入,毁掉的不仅仅是教师对职业的期望,更多的还是孩子的未来。
在现阶段,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教师的工资也在逐渐提高,但从总体收入来看,教师的收入还是远低于公务员的,要不然,国家也不会提出要对落实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政策进行专项督查。
再者说,教师作为社会的一员,理应有权享受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福利,而且给教师涨工资,也是国家和政府充分调研、讨论后决定的。所以说,请不要以圣人标准要求教师甘守清贫,教师有权享受高工资、高福利,这是职业特点,也是生活需要。
二、对师德败坏的教师应该纳入黑名单,在涨工资时,不涨或少涨。
不可否认,教师队伍中,也存在这样一部分教师,师德败坏,遭人唾弃:
部分的教师,“唯利是图”,总以各种借口向家长索要礼物,如学生换位置,选班干;个别教师,道德品质极其败坏,竟然将魔爪伸向学生,骚扰学生,侵犯学生;也有个别教师为了有偿家教,强迫学生参加,不参加给学生穿小鞋;所以,网上充斥着“那么多老师在校外办辅导班,早发财了,生活开支都不用工资,还要涨工资?”的声音。
以上现象确实存在,也确实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声誉,让教师队伍蒙羞,但这样的教师毕竟还是少数,大部分教师还是敬业爱岗,尽心尽职的,我们不能因为“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不能因为个别害群之马”,就否定整个教师队伍。
建议,对师德败坏,影响恶劣的教师纳入黑名单,给予一定处罚,在涨工资时,不涨或少涨。
三、教师工资并不算高,假期也并不长。
反对教师涨工资的声音中,有这样一种论调:教师工资已经很高了,还有三个月的假期,凭什么还要涨工资?
教师工资高,我只能表示呵呵了。
根据《中国教师发展报告2019》中称,在教师薪酬待遇上,参与调查教师的月平均工资为4324.61元,东部地区教师的月平均工资为5133.17元,月工资在5000元以上的只有3成。
我,教龄20年,高级教师,打卡工资不过3963.55元。
还有更多的年轻教师,职称低,工龄少,工资低,家庭开销大,不靠父母的支援,很难坚持。
教师假期长,从表面上看是这样,有两个月的暑假,一个月的寒假。
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会发现,教师假期比其它行业多不了几天。
下图是我们市教育局发布的2020--2021年中小学校历安排,从这个安排上,我们清楚地了解教师寒暑假总共有85天,12周,其中双休日24天,春节假期6天,暑期春节期间,教师还要值班值守,不多,一个月2 天,共6天,还有培训、开会、家访等,这个时间不定,算6天,除去其它行业的年假15天,教师的假期比其它行业多28天。
所以,对于个别网友说的,教师寒暑假不上班还有工资,应该取消教师的带薪休假,我认为这完全是错误的。
原因之一,教师的寒暑假虽然号称三个月,但仔细一算,至少缩水三分之二。
二、教师带薪享有寒暑假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
《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当前教育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不能因为这样的原因,就反对教师涨工资,甚至还呼吁要取消教师的带薪休假,这样做,对教育是百害而无一利。
我们可以了解一下,近几年安徽、广西、甘肃教师招聘遇冷现象,想一想,既然教师“福利待遇好”,寒暑假有工资还休假,为什么招聘时还会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考的窘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