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3月18日讯(记者 高众 林焕新)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正式发布。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其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发布会上说,“我们希望通过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吕玉刚表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针对评价中的问题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提出“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的考查要点;针对教师职业倦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的考查要点。
作者:高众 林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