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每周六,搜狐教育【一周教育圈】带你了解过去一周的教育热点,盘点一周行业动态。
在过去一周(03.14-03.20),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要求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要求不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看升学率;上海出台初中升高中新政,2022年起,超50%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实行分配;3·15晚会曝光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猎聘等求职者简历可随意下载;学位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学术不端、冒名顶替者撤销学位将入法;北京市教委: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依法依规开展线下培训;清华大学修订研究生培养规定,申请学位可不必发表论文。
01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3月18日,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制定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设立评价指标体系。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提出,在价值导向方面,树立正确政绩观,办好每所学校,关心每名学生成长。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
此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
02
上海出台初中升高中新政:2022年起,超50%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实行分配
3月16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2022年起,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种类型,并进一步细化了自主招生比例、名额分配方式、综合评价录取程序等内容。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1、自主招生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数合计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该类自主招生计划的15%。
2、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占50%-65%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包含“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两大类。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65%。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
3、统一招生录取可填报 15 个统一志愿和 1 个征求志愿。该《实施办法》适用于自2022年起参加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自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03
3·15晚会曝光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猎聘等求职者简历可随意下载
3月15日, 央视 “3·15” 晚会曝光了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猎聘等求职平台简历给钱就可随意下载,大量流向黑市。
记者在各类贴吧、论坛、QQ群里发现,出售招聘平台简历的信息比比皆是。一位卖家表示,只需要支付7元,就可以买到一份智联招聘上最新的求职者简历。在支付了费用后,不到5分钟卖家便发来一份简历。简历内容详尽,求职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照片、联系方式、工作经历、教育经历等信息一应俱全。卖家甚至还可以根据用户的要求对简历按照年龄、地域、毕业院校等信息进行精准筛选。
近年来,各地警方破获多起类似案件,黑龙江大庆警方在公安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成功破获侵犯公民个人简历信息案,涉及个人简历信息高达1500余万条,涉案金额7500余万元。
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智联招聘、猎聘网求职者简历被售卖的问题,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约谈了两家涉事企业,暂停其为新企业用户提供线上购买简历服务,并对两家企业开展立案调查。
04
学位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学术不端、冒名顶替者撤销学位将入法
3月15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规定,对存在学术不端、作伪造假等行为的学位申请人,可以不授予其学位;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已获得学位者,可以撤销其学位。
《草案》指出,学位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学习期间以及学位申请、同行评阅、答辩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作伪造假等行为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作出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
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收回或者宣布学位证书无效:
(一)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二)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
(三)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学位授予单位在作出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学位申请人或者学位获得者的陈述和申辩。
05
北京市教委: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依法依规开展线下培训
3月15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目前,北京市教委已启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的工作,符合条件的可依法依规开展线下培训。同时,李奕表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并不是“一刀切”,市教委支持符合办学标准、有益于学生学识和综合素质提升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
市教委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办学标准和行为规范等要求,按照“自查自评、书面申请、检查整改、公开承诺”的程序,向各区教委提出申请,经各区教委审核通过后可有序恢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进行整改。
李奕首先强调,进一步规范管理并不是“一刀切”的一关了之。其次,对于如何规范管理,市教委也已研究出台相应的规范和引导。一方面是办学资质、办学标准以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另一方面,针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一刻也不能等,市教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教师资质、超纲超前教学、教学质量不高,特别是预付费资金、培训服务合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监督,坚决堵住问题的隐患。
06
清华大学修订研究生培养规定,申请学位可不必发表论文
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提出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将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
《规定》突出了硕士生分类培养的理念,在培养目标上,要求硕士生“在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术学位硕士生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生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课程(环节)设置上,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职业伦理课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必修专业实践或学术活动”等。
同时,《规定》要求破除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倾向,取消了“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关注“搜狐教育”获取更多教育信息,微信ID:sohujiaoyu。若有意洽谈搜狐教育采访、合作等事宜,请发邮件至cpcedusohu@sohu-in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