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的收入,只要一谈到这个话题,绝大多数的教师都会认为自己的收入比公文要低,不符合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公务员。而且很多人还会特别的强调,这里要指的是收入,而不是纯粹的工资。可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既然它是普遍教师的感受,那就是意味着有一定的道理。那造成这样感觉的原因是什么呢?或许下面这几项才是真正的原因,大家不妨来看一看。
第一,年终奖上的差距。
关于年终奖,在体制内其实一直不算是什么秘密,很多地方都在发放。在公务员实行阳光工资改革之后,有关的奖金和补贴保留的基本上就剩这样一项。当然,很多地方可能还有其他的名称,比如说精神文明奖和平安建设奖等。确实这样一个年终奖,很多地方都不针对教师发放,只针对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发放。很多地方的教师曾为了这一个多次进行反映。目前,应该说很多地方已出台的统一规定:根据公务员和教师的收入来进行核算,如果核算来教师比公务员少,那要根据数额补上这样一笔年终奖。
当然,也有的地方是跟公务员执行一样的政策或者说执行一定的打折政策。这两年地方财政很困难,很多地方已经没有发放年终奖,自然教师也就没有了。这应该是两者在感官上有差距的关键原因之一。
第二,车补方面的差距。
目前只有行政单位也就是公务员进行了公车改革,根据各地的财政和行政级别来发放一定的工资补贴,最少的应该是在500左右,有些地方多的甚至有一两千。而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还没有进行这样的车改,自然也就没有发放公车改革补贴,包括教师在内。这应该也是教师和公务员收入差距的原因之一。
第三,二次分配的差距。
大家知道,教师实行的是绩效工资制度,70%作为日常的工资部分按月进行发放,而30%部分可以进行二次分配。30%这一部分其实占据教师的整体收入比较大,但是各地在分配的过程中,由于财力政策的不同,导致的差距是比较大的。比如说在很多地方,包括校长补贴、中层干部补贴、班主任津贴、超课时费、乡村教师补贴等等,这些费用本来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地方财政进行匹配的,但由于地方资金不够,所以只从教师的0%绩效中进行再次分配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一来,导致其他普通教师在30%部分会领得比较少,可能有的连10%都领不到。这样一来,也会导致教师的收入感觉比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都要少。
但实际上,你用同地域同时间同级别参加工作的教师和公务员相比,两者的差距是不大的,甚至多数是教师会超过公务员的收入。在教师行业,中级和高级职称的工资收入差别可能在1000以上,而在行政单位,正科级和副县级的差别可能就在于300到500元。所以,这也应该是教师老是感觉收入低比不上公务员的最关键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