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武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确保今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以上,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保教费限定在合理区间,中心城区(含开发区、功能区)和新城区的城关地区每生每月不超过1500元,其他地区不超过1000元
《通知》明确:各区教育局在全面了解掌握现有资源和科学预测未来需求的基础上,合理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科学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确保至2021年年底,区域内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
《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围绕加快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学前教育资源结构调整(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他民办幼儿园学位比5:3:2),保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不降低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切实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保教费限定在合理区间(中心城区〔含开发区、功能区〕和新城区的城关地区不超过1500元/生•月,其他地区不超过1000元/生•月),将园舍条件、设备设施、教师素质等办园质量条件作为认定的重要内容,突出限价惠民和提质利民。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还强调要落实奖补支持。2021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仍分为3000元/生•年(一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2400元/生•年(二级幼儿园)、2000元/生•年(三级幼儿园)三个档次。所需资金由各区负担,市财政根据各区实际补助情况给予各区不超过50%的补助,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由本级财政自行承担。各区要统筹安排财力,认真落实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激励作用,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幼儿园发展,重点保障办园条件改善、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补充、园舍维修改造、园舍租金支付、教师待遇提高、园长教师学历提升和培训、保教费收费降价等。
在加强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强师资培训等方面,《通知》中也有明确规定:在加强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方面,持续组织开展省、市级示范幼儿园与发展中的普惠性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通过派驻优秀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交流任教,普惠园年轻教师到省、市级示范园跟班学习,联合教研等形式,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整体保教水平。
在师资培训方面: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与公办园教师培训一并纳入教师培训计划,采取远程、集中、跟岗学习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提高幼儿园教职工专业素养和学历水平,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教科研和园本培训。
针对家长关注的乱收费问题,《通知》中明确“规范收费管理”。各区要主动沟通区级价格主管部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办园成本、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来指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制定合理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并定期与学生家长结算。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以兴趣班、特长班等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针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及相关扶持措施,并在3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官网
记者:卫未、陈挚
审核: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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