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怎样布置作业?
:家长是否应该管小孩作业?
:作业量,多少才算合理?
家长们关心的“作业”问题都得到了解答
成都为中小学作业管理立新规
市教育局印发了
“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明确提出“七要六不要”
政策具体做了哪些规定
来一起看下去
01
义务教育阶段
作业管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01
统筹管理作业
学校校长是学校作业管理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规范,建立教务处、年级组(学科组)、班级三级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作业总量。建立校内作业公示制度,定期开展学生作业情况反馈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及时反馈到学科教师。实现小学书面作业在校内完成,初中大部分在校内完成。
02
精心设计作业
学校要加强校本教研,系统设计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探索设计不同学习环节不同功能型作业,形成不同学段不同科目作业序列化。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学习规律,依据课程标准,结合学生学习发展情况,精选作业内容,提前研判试做,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与时长,注重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养。
03
科学布置作业
学校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布置书面作业、体育锻炼、艺术欣赏、劳动实践等多种类型作业,落实五育并举。根据学生发展差异,分层布置基础性作业、拓展性作业,鼓励布置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避免大量的同质化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04
认真批改作业
教师批改作业要工整规范,讲评要准确详实,反馈要靶向精准,全面分析学情,及时查漏补缺,不断优化课堂教学,做到讲必练、练必阅,阅必评、错必纠。探索课堂作业互评互改,指导学生及时订正作业。
05
督促完成作业
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积极主动参与孩子教育,承担孩子在家学习的监管义务,督促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养成主动独立认真做作业的良好习惯。鼓励孩子开展适宜的课后锻炼,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健康的兴趣特长。坚持家校协同共育,避免教师减负家长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06
研究指导作业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要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统筹纳入教研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制定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和辅导能力,将作业设计、实施与指导能力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考核指标;加强优质作业资源研发和选用,开发与教材和课程标准相配套的练习,建立优质作业资源库,推动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
07
督导监测作业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作业管理监测督导机制,制定作业监测指标,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日常检查、效能监测和督导,发布作业监测报告,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并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畅通社会反映渠道,引导学生家长共同监督作业情况,切实做好减负工作。
01
作业布置不超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1小时,初中阶段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节假日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总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量的要求。
02
作业安排不随意
教师布置作业应避免“一刀切”,不布置机械重复性等低效作业,不布置与教学实情和课程标准不符的作业,不得要求学生使用手机完成作业,禁止布置惩罚性作业。
03
作业批改不敷衍
教师不得使用不恰当的语言或符号批改、反馈作业。坚决杜绝作业只布置不批改、作业批改方式随意、作业评价方式单一或无针对性的现象。
04
作业批改不推诿
教师不得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05
作业监管不缺位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不得缺失作业监管督导、培训指导职责。学校不得忽视作业管理主体责任,不得缺失教研、统筹、检查和反馈环节。家长要承担孩子在家学习的监管责任。
06
课外培训不留题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市)县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布置书面作业机械训练强化应试。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的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02
“作业新规”政策解读
作业≠书面作业
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育人,学校应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布置书面作业、体育锻炼、艺术欣赏、劳动实践等多种类型作业。
不同学科不能简单采取布置书面作业“一刀切”的方式,作业布置的形式应更加多样化,要用孩子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孩子们真正既能巩固所学,又能对学习充满兴趣。
作业不仅仅是学生和教师的事情
清单提出,教师要负起设计、布置、检查、批改作业的责任,不得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学生要负起完成、订正作业的责任。
家长要承担孩子在家学习的监管责任,督促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养成认真做作业的良好习惯的责任。
教研机构要负起组织研究作业、提高质量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负起监管督导的责任。
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负起不超前教学、不留作业责任。
校外培训不得布置书面作业
机械训练强化应试
今年两会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关注热点,在“校内减负”初见成效的当下,校外培训机构成了“校外增负”的主力军。近日,《半月谈》发布了一篇名为《不能让校外培训再造一个“教育体系”》的文章,直指教育培训的种种乱象。
其实早在2018年,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就明确规定:“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留作业。”
清单明确提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区(市)县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布置书面作业机械训练强化应试。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的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成都教育发布
成都发布编辑|小潘潘 语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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