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
泰安市教育局发布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市级复评公告
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市级复评的公告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督〔2017〕7 号)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2017〕4 号)规定,2021 年 3 月 23 日-3 月 30 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泰安市 45 所幼儿园(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办园行为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538-8333318。特此公告。
附件:45 所幼儿园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3月22日
据悉,此次参与评估的幼儿园均为在各县市区2020年参加了幼儿园自评和县级督评的、为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含民办)。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本次学前教育专项督导,除了听取各县市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之外,并向教师、学生、家长进行相关访问。此次督导重点对所抽取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32大项、92小项内容,进行实地查看督导评估。
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你是不是忘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