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1建筑被罚90多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衡高综执罚决字[2021]第5-010号
违法行为人名称:河北凯天精密构件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金沂 职务:法定代表人
2021年3月1日,你单位主动告知在衡水市新区八路北侧、滏阳三路东侧建设的房屋建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调查,该工程于2011年3月份开工,于2012年竣工,开工前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已于2021年3月2日对你单位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你单位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为33439.19平方米,工程造价总计18400075.71元。现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1年3月19日分别以衡高综执罚告字[2021]第5-010号、衡高综执罚听字[2021]第5-010号依法对你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你单位接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因此,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玖拾贰万零三元捌角(920003.8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标的物依法进行拍卖、划拨等以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水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不经复议,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25日
衡水1教育机构违规受调查!
艺术报考和填报对于考生可以说是人生的大事,市区徐先生的孩子就在报名了一家教育咨询机构的艺考培训后,错过了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报名。面对前功尽弃的财力、精力和时间,徐先生一家感到十分恼火。
3月22日上午,记者跟随徐先生来到位于滨湖新区红旗南大街的如艺教育所在门店。此时,大门紧锁,人去楼空,门外没有设置任何校名牌匾。只有路边入口处的校名指向标志指向这里,记者透过门窗,发现屋内有摆满课桌,如同教室一般。
徐先生告诉我们,他的儿子在我市一所高中读高三。为考取一所理想的本科院校,他开始规划儿子的高考路径。恰巧在这期间,他认识了衡水如艺教育的负责人。
为了给儿子高考成绩加码,徐先生在2020年10月1日花29800元,给儿子报了如艺教育艺考培训班,然而接下来培训授课过程中,却出现了让他们一忍再忍,以至无法接受的事情。
无奈之下,徐先生的儿子来到青岛,自费食宿不说,原本规划的20天课程也延长为77天,为此耽误了不少学校的文化课。
最令徐先生气愤的是,去年11月1日起,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开始报名,儿子竟然错过了报名。徐先生认为,如艺教育校方应该及时通知家长报名事宜,何况当初校方承诺提供全程报考指南,学习、报名均由校方负责。
事情发生后,徐先生在网上查询到,这家如艺教育的经营范围中只包含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明确显示不含培训。徐先生多次联系到校方负责人,协商补救措施,但始终未得到明确答复。带着徐先生的质疑,记者来到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采访。
记者得到该局回复: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涉嫌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根据相关法规,已将该线索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目前,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承诺退还全部学费。
艺考培训机构鱼龙混杂,在此,我们也提醒家长和学生们,在选择艺考机构的时候,可以和培训机构签订合同,用这种培训合同去进行规范,日后双方发生了纠纷才可以有据可循。
综合自衡水市政府官网、直播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