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连续三年拿优秀,第四年领导要把名额给同事,怎么办?

有句话叫“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单位老是拿优秀,你一个人把肉都吃完了,别人连汤都喝不上,你觉得人家会怎么想,会怎么看你?我觉得领导这样做很合理,不仅没有任何问题,某种程度来说也是对你的一种保护,你不应该抱怨、纠结,反而应该感谢领导的这种权衡。更何况连续三年拿年度考核优秀后该得的好处已经全部拿完了,再拿第四次优秀对你个人来说已没有意义,既然没有意义了,为什么不让出来给别人?

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规定,公务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由此可以带来三重好处:

第一是现金奖励。对于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根据公务员考核奖励办法,允许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其中嘉奖一般是800元,三等功是1500元,二等功是3000元,一等功是6000元。公务员连续三年获得考核优秀记三等功后,首先可以获得3000元的现金奖励。

第二是获得奖章或奖牌。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规定,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授奖机关可以给获奖对象颁发奖章或奖牌。这是现金奖励后的荣誉奖赏。

第三是晋升职级加权。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每获得一次优秀,任职年限缩短半年,连续三年优秀意味着可以缩短一年半,无疑将比同级人员更早获得晋升的机会。

一大堆好处在手,别人都是眼巴巴看着,你还不满足,不愿意给别人一点机会,你这不是成心招人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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