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日前,云南省勐腊县一家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过程中,一名考生凭借一张真实性存疑的健美操指导员证书通过复试,受到其他考生的质疑,此事引发社会关注。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他们已成立了工作组,就有关问题进行再次核实。
入选者专业证书遭质疑
3月26日上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的雷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他的妻子魏楠此前是一名体育老师,在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任教5年,但未取得事业编制。在学校工作期间,妻子一直兢兢业业,多年担任老挝留学生班级班主任,多次以教练身份带队,代表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西双版纳州参加全国啦啦操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2020年9月开学季前,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暂时取消了老挝班,妻子因此被裁员。
2020年10月,根据西双版纳州人社局发布的国家事业单位招考通知,魏楠报考了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体育教师岗位。按照规定,该岗位必须具有篮球裁判国家二级和健美操指导员国家三级及以上证书,魏楠符合要求。
2020年11月29日,妻子以笔试第四名的成绩,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而笔试成绩的第二、三名因上述证书未达要求,未能进入面试。
2020年11月30日,面试成绩公布,妻子的综合得分为64.94分,第一名邓某综合得分为68.82分,妻子以3.88分之差被淘汰。
对此,他和妻子于2020年12月7日,向勐腊县人社局申请查看邓某的相关证书时,发现邓某的健美操指导员证书是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发证,而妻子的发证单位是云南省体操协会。对此,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非常肯定的答复称,经核实,邓某的证书符合相关规定。
随后,雷先生查询发现“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为北京管科新职教育科技中心创办,该中心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婚庆服务、公关服务等。
雷先生说,根据国家体育总局1998年9月30日发布的《全国健美操指导员专业技术等级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一、二、三级健美操指导员证书、证章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颁发。他十分不解:一家独资企业是否具备发证资格?
雷先生夫妇聘请律师,向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下称“中管院”)致函求证。1月27日,中管院回函表示,从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健美操技能资质培训。中管院在回函中写道,不法人员冒充该院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印章的现象时有发生,“望受害人或知情者持有效证据到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报案,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发证单位目前尚未正式回应
3月26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如有消息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此前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媒体称,2020年12月14日、2021年3月2日该局分别向云南省篮球协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等5家部门、机构发函,要求其给予协助核查邓某的篮球裁判员等级证书(二级)和专业人才技能证书(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的真实有效性,中国管理科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回函:“邓某于2020年11月份,在我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培训基地参与了健美操指导员(二级)技能提升课程的培训并通过测评。该同志的证书确实系我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颁发。”
该局提供了邓某参加培训报名登记表、培训课程索取流程、在线考试卷和成绩以及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隶属关系、专业技能培训中心隶属关系及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业务范围等资料。
2021年3月10日,该局又收到北京市体育局复函:“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不属于体育系统,所以无法证明该单位是否具备开展健美操指导员专业人才培训资质”。同日,该局还收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称,因为不在管辖范围之内,他们无法协查邓某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截止3月25日15:00时,该局暂未收到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回函。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自2021年3月2日发函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后,安排了分管副局长专门与其进行对接,经多轮沟通联系,仍未回函。3月25日上午10时30分许,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再次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进行联系,其工作人员表示,来函已收到并交由该院法务部门办理,回函需要走相应的程序,将督促法务部门尽快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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