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初中生在校内厕所杀害同班同学:然后若无其事的回座位上

近日,网友爆料株洲芦淞区一名16岁初中生在校内杀害同学。3月30日,记者联系到芦淞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区里面都成立了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3月29日下午,一段名为“湖南株洲体育路中学初中生在卫生间杀害同班同学”的情况报告在网络流传,报告内容显示,株洲市体育路中学一名15岁的初三学生何某,在卫生间对同班同学赵某实施了割喉,导致后者经过抢救无效死亡。记者了解到,情况报告中提到,何某杀害赵某的原因疑为家中亲人去世,产生厌世情绪,但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证实,而在事发后,体育路中学附近的多个中学都要求学生上交美工刀、剪刀等物品。

图片为补充内容:仅供参考!

学校老师提到,何某今年15岁,因家中母亲过世产生了厌世情绪,“想杀一个人垫背”,于当天下午一点半许,在教学楼5楼厕所内,用利器割破同班同学赵某喉部,导致赵某死亡。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座位上。从当时在场学生拍摄的图片可看出,场面触目惊心,异常的血腥。为了帮忙止血抢救,在地板上踏出一步步血印。

湖南株洲体育路中学教学质量现在怎么样我不太清楚,不过安全一直挺严的,换个角度考虑,现在哪个学校的首要任务不是安全,生命才是第一位的!

学校当然有责任,你不能说安全教育学校普及了,查刀具非常严但因为学生藏的一些管制刀具学校很难发现,学校的责任就可以推掉,事实上,就是安保没到位,老师也当然有责任,作为班主任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学生的心理问题。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在给予逝者同情的同时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学校在经过这件事之后肯定有所打击,但是希望学校的大领导们注意到发生这件事的本质并不是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少了,而是中学也需要心理辅导了,

这里有几个问题:

教育的问题。在大多数的学校教育中,成绩任然是评价老师、学生、学校整体水平的主要评价指标,所以很多老师会忽略学校道德素质方面的教育,而且现在的家长把孩子看得尤为重要,很多家长会找老师的麻烦,所以老师也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任由班里的欺凌肆意发展。同时,家长重视成绩的程度远超于孩子的自身修养。很多家长对孩子的叮嘱都是好好学习,而不是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太多的人总以他们还是孩子,他们还小为他们开脱。小孩子被冠以了天真烂漫、单纯之类的太多美名。之前坐火车,有个小孩子特别吵,跑过来跑过去,带动了车厢里其他小孩子一起玩,严重影响了其他客人休息,小孩子的妈妈觉得,他就是孩子,就该闹腾一点儿,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应该是每个人都遵守的吗?是孩子,就可以随意大吵大闹吗?

未成年缺乏自己的评价、判断体系。跟风的情形会经常出现,有一个人欺负、嘲笑同学,在这个人的怂恿下,会有另一个人加入,如此下去……

社会问题。现在进入了自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通过各种平台能够接触到很多信息,其中不乏各种暴力信息。我弟弟读高中,每次问他在做什么,都是在看直播,感觉现在的小孩子越来越不能感受到知识带来的快乐、财富。

现在的初中生和我们读初中那会儿真的是不一样了,那会儿傻不拉叽的只知道看书学习,同学们周末约着去书店,如今网络的迅猛发展,到处都是娱乐至上的氛围,三观难免扭曲。 学校里的孩子比社会上混得又能强一些,但是也有很多学习差的学生是被老师们逼着辍学的,老师们的歧视严厉让他们宁愿辍学,于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开始变坏,所以说强制义务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神木已经实行免费高中很多年了,但是对于教育的理念可能还是太狭隘了。 几个未成年人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再次刷新了我们对恶的认知的下限,或许我们的教育真的不应该再只关注学习成绩了,思想品德法制教育得跟上了。 健康成长真的是太不容易了,感谢父母日日夜夜的付出!

刚刚有株洲地朋友问我有没有可能判死刑,因为他听人说未成年也有可能判死刑。目前的情况是,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不管其犯罪情节多么恶劣,其都是不适用死刑的(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从目前的情况看,本案中行凶者的行为应当被定性为罪行极其严重,其有可能性被判处无期徒刑,如果连无期徒刑都不被判处的话,说实话,答主作为一个律师,自己都会怀疑制订这些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初衷在哪里,该被保护的被杀害,该被严惩的反倒有法律保护不被判死刑,且一般情况下不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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