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网上很多相关视频和文字资料来看,姚老站出来起诉教育局,我们有理由相信姚老师并非是情绪化的选择,而是理通过理性考虑的选择。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权力来自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在社会发展和实践过程中国家行政机关在行驶人民赋予的权力却往往超越赋予行驶权力的界限,造成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情。而在最近河南姚老师起诉教育局事件过程中,教育局一边网上说支持姚老师通过起诉的法律途径,而在私下一边做思想教育强硬要求认错删除网上申辩材料,学校还在开庭审批前夕发布听课罢免班主任的通告!这又怎么不让人认为是打击报复呢,姚老师既然已经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教育局和学校都应该选择以法院判决来选择后续对姚老师的处理,已视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而不是现在这样在开庭前夕进行一系列的手段以求造成姚老师的事件定性。给人明显的客观体现是在对姚老师进行报复打击 。教育局作为行政机关对待一位基层一线教师应该更有温度进行人文关怀,而不是一度强硬粗暴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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