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海淀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勤务辅警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考试,确定聘用的勤务辅警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辅助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勤务辅警招聘采取自愿报名 , 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 , 参加面试、心测、体检、体测、政审、岗前培训等相关招考环节。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体检;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优先);
(六)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 (100人);
(七)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八)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
(九)本人不具有不适合从事勤务辅警工作的其他问题。
三、招聘勤务辅警岗位
勤务辅警工作岗位: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禁毒等宣传教育等;部分岗位实行 24 小时轮班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本次勤务辅警招聘报名采取以下方式:
(1)网络报名。
(2)电话报名。
联系人:张占峰、谭相禹
2.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为止。
3.此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申报。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首先须通过资格审查。
(三)面试、心测、体测
1.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地点: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5 号)。
3.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电话或短信通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四)体检和政审
招聘面试、测试结束后,在报考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每项测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的,即被淘汰。
(五)签订劳动合同
被确定聘用的勤务辅警参加岗前培训,并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辅助岗位工作,试用期为 2 个月。
五、薪酬标准
勤务辅警转正后年薪不低于 67000 元(含个人缴纳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来源:海淀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