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里接受教育,而教师动辄以罚款来进行惩罚。这样的做法,能够对学生起到怎样的震慑作用呢?恐怕不大。原因很简单,因为这笔钱并不是来自于他们自己的劳动所得,他们能心痛吗?懂事一些的或许还有些感受,而更多的恐怕连一点感受都不会有。但是,有的教师却喜欢用罚款的方式来教育学生。
这不,酒泉市第六中学一名班主任就这样做的,而且做得还非常夸张。他不但对学生迟到、没完成作业,甚至连学生的退步,都会被罚款,而金额从10元到500元不等。据称,一学期因此而罚没的金额高达七八万。面对着汹汹的舆论,肃州区经过调查之后,确定数额没有这么多,对这名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退回钱款。
教育应该是从思想和行为上来进行教育和规范,主要是思想上来进行教育。而学生应该是我们教育的主要形式,而思想教育是会不断地反复,不断地纠错中进步的。
现在,这位老师把思想教育简化成了硬冰冰的罚款。开口是钱,闭口也是钱,是在给孩子怎样的教育呢?没有具体的交流和沟通,这还能起到教育的作用吗?就是有作用,恐怕都是微乎其微吧!
教育的开端不是为了钱,而目标也不是为了钱。而现在,这位教师的眼里除了钱就是钱,这还是什么教育呢?一学期就罚款了七八万,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说法,这不准确,那就去掉一个零,七八千,这也是一笔可观的数字啊。一个班多少个学生呢?恐怕也就五十个左右吧,平摊到每个学生头上,也不是小数目吧。
这老师的罚单可比执法机关下手狠多了,10元到500元不等。你这是土匪进村,抢钱啊!不想着怎样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却想着怎样来从家长头上盘剥,不让人感到可悲可笑吗?你还是什么教师呢?
按照我国的《行政处罚法》,行政罚款的执行者只能是国家的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教师不是执法人员,是没有资格进行行政处罚的,但他就悍然这样做了,这明显就触犯了法律。而就是退一步说,他有这个执法权,那么这个罚款到哪里去了呢?没有看到罚款的明细,也没有看到罚款的出处,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班主任落入了腰包。这不是让人感到好笑吗?这“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竟然还多出了靠学生吃学生了吗?可怕!
对于这样的一个典型案例,涉及到数万的罚款(两年多的时间),只是做一个退回钱款,通报批评的处理,显然是没有多少力量的。像这样以身试法的人,就应该严厉地惩处他,让他知道痛,而不应该高举低放,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