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建立对欺凌的零容忍机制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学校应建立对欺凌的零容忍机制;教职工发现有学生实施殴打、辱骂、起侮辱性绰号、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欺凌行为,应及时制止;教师应关注处于弱势或特殊地位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及时干预;学校接到关于欺凌的举报,应立即调查。 【教育部拟规定学校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教育部6日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学校应建立对欺凌的零容忍机制;教职工发现有学生实施殴打、辱骂、起侮辱性绰号、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欺凌行为,应及时制止;教师应关注处于弱势或特殊地位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及时干预;学校接到关于欺凌的举报,应立即调查;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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