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录取规则遵循“分分清”的规则,你了解吗?

一、“分分清”的录取规则

1、对于同一个批次所有报考考生

计算机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考生进行录取,排序在前的考生志愿没处理完,不会处理下一个考生的志愿。

举例说明:A考生分数551分,第三志愿是清华附,B考生是550分,第一志愿清华附,那么先录取分数高的A考生。分数才是王道。

录取时,先按其考试成绩,将学生录进志愿排序最靠前且还未录满的学校,假如所有的志愿都录满了,那么这个学生就不会被录取,变成了死档,只能等统一录取完毕后,自己联系补录学校。

2、对于考生自己

按从照从第一志愿到第八志愿的顺序录取。

例如:A学生第一志愿报十一中学、第二志愿报人大附。如果A的分数对于一二志愿都是够的,那么只会被第一志愿录取。

二、相同分数如何录取

每年中考录取结束后,总有家长或者考生说,某某同学跟我一样的分数,为什么他录取了我没有录取?这是有原因的,相同分数的考生录取也有一定的规律。

1、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会先录取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

举例说明:A考生考试分数为520分,B考生考试分数也是520分。但B考生是现役军人子女并且没有享受加分待遇,所以会优先录取B考生。

2、当总分相同,又都是普通考生的情况下,会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举例说明:A考生考试分数为520分:语文105分,数学95分,物理90分,化学85分,外语95分;C考生考试分数也是520分:语文为112分,数学为102分,物理为86,化学92分,外语95分,那么会优先录取C考生。

3、当总分相同,又都是普通考生的情况下,若三个(语数英)单科成绩仍相同,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录取。

举例说明:A考生与D考生总分相同,单科成绩也相同,但D考生的随机号为50号,A考生的随机号为85号,则根据中考录取规则,录取D考生。

那为什么会出现相同分数,有人录取了有人没有录取呢?这就与招生名额有关系了,比如学校就招生260名学生,你与第260名考生分数相同,但是同分情况下她优先录取,由于录满了,你就不会再被录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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