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70年代,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无论是计划内或者是计划外,只要是坚持到90年代以后,因为种种原因,而被辞退,他们的教龄在二三十年,甚至30年以上,把青春献给了乡村教育事业民办教师,都能称得上老民办教师。
为什么这样说呢?凡是了解农村民办教师历史的人,都知道,60年代,70年代,是乡村基础教育最艰难的阶段,建设学校,普及小学,扫除文盲。这些繁杂的工作都是民办教师来做,他们的工作任务很繁重,一边忙学校建设,一边忙日常教学,到了晚上还有扫盲班,他们可以说是乡村最贫困年代的教育的功臣,为乡村早期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众所周知,1985年后经考试择优录用的民办教师的工资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国家财政毎月发24元;另一部分是乡镇统筹年终发240元。因此,凡是国家财政发给一部分工资的民办教师,都是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否则,如果国家不承认,还能发给一部分工资吗?并且是按月发。
国家确实承认这部分教师是人民教师,他们返乡务农后,生活比较清贫。2013年,国家开始解决民办教师的遗留问题,也就是原民办教师问题。
谁说不承认,老民办教师国家不但承认了,发给任用证,还给大部分民办教师都转正了,就连那些代课教师国家也承认。都在国家的掌握之中。代课教师虽然都离岗了。国家还给那些代课教师发了教龄补贴。就是跟转正的公办老师,差距太大了这些人苦不堪言。
国家退休工作人员。工资一直在涨。已连续十七连涨,转正的民办教师的养老金也跟着增涨。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贴,也不能停留在原来的基础上,也应该有所提高。这部分人已经盼了很久了。这个愿望希望能实现。
关于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待遇问题,我表个人建议,即七、八十年代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不论现在是农民还是工人,这都和当教师被辞退有关。我认为只要他们的身份不是体制内的,都应该得到一定的补偿,就以补贴的方式发放,以2013年统计的人数或被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人事和教育部门登记得档案为依据,按月发给他们一定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