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城镇教师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按规定享受当地相关补助政策。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
以前是很多地方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必须要有一年以上的乡村学校支教经历,现在是所有地方必须的硬性条件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资格必须是在农村学校或基础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
将乡村学校支教经历作为城镇教师评聘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乡村学校的发展,一举两得,之前有很多乡村教师发出感叹:城镇教师为了职称必须来乡村学校支教,那乡村学校教师可以去城镇学校任教吗?这也成为了现实中的必须。
根据《意见》规定,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这个规定让众多乡村教师想要去城镇学校或乡镇中心校学习交流的愿望得以实现。
城乡教师的交流轮岗本来就应该是相互的,城镇教师来乡村学校支教是带有职称评聘的意图,但乡村教师去城镇学校任教则完全是为了学习和提高以便回来后能更好地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问题是这个规定真的会执行到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