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来自樊城区人民政府官网:
根据工作需要,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湖北为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32名城管协管人员,其中男性24名,女性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2.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及用人单位管理;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与人沟通和实际工作能力;4.襄阳市户口,男性48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3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5.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4.曾经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岗位辞职、辞退。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2021年4月23日17:30截止。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樊城区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报名表》(请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3.报名现场需提供的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征信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询打印),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需要提供学信网证明、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3张,《樊城区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报名表》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报名确认手续。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5.报名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6楼623室。咨询电话:0710-3227360,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考生。笔试及面试入围人员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笔试时间:2021年4月25日9:00-11:00笔试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
(三)面试1.面试考生确定:依据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及以上,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至1:2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2的,按照分数在合格线以上考生确定参加面试人选。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个人素质、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工作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3.面试要求:一是考生必须带齐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两证齐全方可参加面试;二是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三是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本人就读的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成绩计算及查询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体检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的,依据此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此次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此次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均实行第三方派遣,与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情况报区人社局备案。
四、人员待遇拟聘用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工资标准参照樊城区现有城管协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五、防疫须知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所有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当天“健康码”须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如本人有出入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或有境外旅行史,要向考点出示考前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所有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报名电话:07103227360,18062256507
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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