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学生睡眠!烟台市调整中小学生到校上课时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楠楠

4月21日,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为保障学生的睡眠时间、早餐时间和学校体育活动时间,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家长生活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近日该局下发《关于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作出具体安排。

调整优化和规范到校、上课时间

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教育部“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对到校、上课时间进行原则性地调整、优化和规范,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既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又与当地正常的上班时间适当衔接。4月至9月底,城区小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7:50,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城区初中生上午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10月至次年3月底,城区小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8:00,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30;城区初中生上午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7:40,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10。有校车运行的学校,第一班次校车早晨到校时间一般不早于7:30。农村学校、城郊学校可以参照上述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考虑上班高峰、疫情防控等因素,学校可以分年级、分批错时到校。对个别学生因家庭特殊情况要求适当提前到校的,要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实行;学校要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做好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做到学生在校全程有管护、安全有保障。

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根据教学任务、学习内容、学科特点等不同情况,学校可适当调整现行课时长度,每节课可按40分钟安排。实行学时总量控制,学校可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课型等开展长短课、大小课相结合的课程实验,但周总学时时长不得超过相应学段、相应年级规定的学时总量。要坚持向高效课堂要质量、向高效的教研科研要质量,要强化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反馈等教学常规管理,要积极整合各类课程和学科教学内容,灵活建构学习形式,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教学回归本真,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推进作业管理改革

加强作业研究,抓好作业统筹、设计、布置、批改、反馈,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效度,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因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当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教师应帮助学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可探索分层布置作业,将作业分为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的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提倡布置阅读、书法、美术、音乐、体育、劳动、社会实践等作业。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落实好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每天1节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课,逐步实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形成重视体育兴趣特长培养、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长效机制。改革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办法,加强对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过程评价、身体素质增量评价、体育技能发展评价。组织学生每天做好眼保健操,将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纳入对班主任、年级主任和学校考核,增加学生户外活动时间,多措并举降低近视率。各区市要加大体育教师补充力度,满足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的需要。

加强睡眠管理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学生的睡眠管理,将科学睡眠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课程、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符合国家“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的规定要求。

烟台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学校坚持因地因校制宜,做到“一(区)市一策”“一(学)校一案”;加强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家校共识,形成育人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校园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切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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