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发放时限、发放方式等要求。
《通知》提出,扩大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对象为2021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范围由去年6类困难毕业生扩大至7类,新增了退捕渔民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发放标准,我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根据毕业生求职创业的时间节点,补贴发放工作将于10月20日正式启动,并于12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或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此次发放工作采取信息化方式,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自愿申请,实现“一次不用跑”。
对少数信息不准确、网上审核校验不通过的,有关部门将进行线下人工审核,给毕业生再次申请的机会,让毕业生“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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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叶德安
二审:汪玮 终审:李仕清
出品:黟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