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赴安西》岑参所作,充满边塞诗人的爱国主义豪情

十三载又作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的判官,再度出塞。前后两次在边塞共六年。岑参被称为一代诗雄,他跟高适二人被人合称为“高岑”。《送人赴安西》上马带吴钩,翩翩度陇头。全诗充满爱国主义豪情。

岑参,与高适并称“高岑”,唐朝边塞诗人,曾在边疆生活多年,对边塞风光、军旅生活及异域风俗文化有切身感受,下面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岑参所作的《送人赴安西》吧。

唐朝是个诗人层出不穷的朝代,唐朝的时候不仅涌现出了像李白、杜甫、白居易这样闻名古今的大诗人,还有不少名气或许不如他们,但是在诗词领域同样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人,比如写出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岑参。

提到岑参,人们总是想到他那些意境新奇、气势磅礴、风格奇峭、词采瑰丽的边塞诗:火山云,天山雪,热海蒸腾,瀚海奇寒,狂风卷石,黄沙入天,边关苦寒,塞外冷月……无不融入其诗。陆游曾称赞岑参的诗:“以为太白、子美之后一人而已。”他把岑参放在与李白、杜甫比肩的重要位置。

岑参(715—770),荆州江陵(现湖北江陵)人。出身于官僚家庭,曾祖父、伯祖父、伯父都官至宰相。父亲也两任州刺史。但父亲早死,家道衰落。他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二十岁至长安,献书求仕。以后曾北游河朔。三十岁举进士,授兵曹参军。天宝八载,充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幕府书记,赴安西,十载回长安。十三载又作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的判官,再度出塞。安史乱后,至德二载才回朝。前后两次在边塞共六年。

关于边塞生活,岑参在其诗中说:“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边塞苦,岂为妻子谋。”(《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又说:“侧身佐戎幕,敛任事边陲。自随定远侯,亦着短后衣。近来能走马,不弱幽并儿。”(《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可以看出他两次出塞都是颇有雄心壮志的。他回朝后,由杜甫等推荐任右补阙,以后转起居舍人等官职,大历元年官至嘉州刺史。以后罢官,客死成都旅舍。

岑参被称为一代诗雄,他跟高适二人被人合称为“高岑”。岑参的作品,以边塞诗为主,自出塞以后,在安西、北庭的新天地里,在鞍马风尘的战斗生活里,他的诗境空前开扩了,爱好新奇事物的特点在他的创作里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雄奇瑰丽的浪漫色彩,成为他边塞诗词的主要风格。虽然唐朝的时候有李白这种旷达不羁的浪漫主义诗人,也有杜甫这样忧国忧民的现实主义诗人,可是像岑参这种,能够将边塞诗写得很出色的诗人却不多见。就连他的送别诗都写出了边塞诗的味道。

《送人赴安西》

上马带吴钩,翩翩度陇头。

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

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

早须清黠虏,无事莫经秋。

岑参说,你看那位壮士,手执胡钩跨上骏马,英姿勃勃地越过陇山头。他从小就立志报效国家,杀敌立功绝不是为了做官封侯。万里之外的故乡景象将会在你的梦中出现,边疆的月光常常会引起你的别离忧愁之情。你此去应该早日消灭那些胡族侵略者,不要优柔寡断将战事一拖经年。

这首五言律诗是公元754年(天宝十三载)岑参第二次前往北疆之前在长安写作的送行篇章。诗人对友人英姿勃发、舍身报国、不计名利的行为极为赞赏,又进一步饶有兴趣地设想友人戍守边疆一定会产生思乡之念,最后祈盼早日荡平虏寇,还边境以安宁。全诗充满爱国主义豪情。

首联“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勾勒出即将出征的友人的勃发英姿:身着戎装,已经跨上战马。颔联“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这里作者赞美友人不但形象英姿飒爽,而且更有高尚、美好的心灵。颈联“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诗人设想友人在万里边关对家乡的思念,同时传达出诗人对友人的思念、关怀和爱护。尾联“早须清黠虏,无事莫经秋。”写诗人期待友人早日建功早点归来,也在期望战争早日结束,减少生灵涂炭。

这首诗,作者岑参先写友人的英雄风采,再由表及里,从报国、思乡的角度讴歌了友人的美好心灵,最后告诫友人,尽快结束战争,最好是别“经秋”,体现了他忧国忧民的情怀。时人后人对他的诗评价都很高。殷番、杜甫在他生前就称赞过他的诗。杜确《岑嘉州诗集序》说他的诗“每一篇绝笔,则人人传写,虽闾里士庶,戎夷蛮貊,莫不讽诵吟习焉”。可见他的诗当时流传之广,不仅雅俗共赏,而且还为各族人民所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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