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重要公告

来源|中共临洮县委组织部

定西市临洮县2021年度引进急需

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定办发〔2019〕130号)、《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定办发〔2020〕22号)、《关于对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对象范围进行调整的通知》(定办发〔2021〕10号)和《临洮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临发〔2017〕35号)等有关规定,临洮县决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2021年度共计划引进53个岗位61人。其中,教育系统引进47个岗位52人,卫生健康系统引进6个岗位9人,户籍不限。

(一)教育系统

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

2.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毕业生;

5.全国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毕业生;

6.全国14所专业体育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卫生健康系统

1.“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3.急需紧缺医学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临洮工作;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在引进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龄要求,教育系统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本科生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卫生健康系统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教育系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要求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要求硕、本专业一致或相近。高中学校引进的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其本科就读学校必须同时符合引进条件范围;卫生健康系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要求硕、本专业一致或相近;

(六)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定西市直及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参加招聘会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及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资格复审

由主管单位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档案、证件等进行复审。在职人员需提供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加盖院校公章),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拟聘用资格。

注: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三)考察面试及签约

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分别制定教育类、卫生健康类面试考核方案,或参照省市行业系统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办法,并成立面试小组,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核和统一面试。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教育类按照《甘肃省200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办法》(甘教师〔2009〕25号),采取试讲、提问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当日公示成绩。根据考核考察结果和用人单位实际确定拟引进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引进人才拟聘用协议书。

(四)考察体检

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引进人才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经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在全县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组织填写《定西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结果备案花名册(县区)》《定西市企事业单位公告引进人员备案表》,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优惠政策

(一)本次公开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本县同岗位标准执行;

(二)签约引进的人才到岗上班后,不再参加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纳入编制管理,引进人员配偶是外地在岗在编工作人员的,可调入本县工作;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签订合同后,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包含试用期);

(三)根据《临洮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和《临洮县突破人才引进瓶颈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签约人员经上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后,按期到岗上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985”“211”“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补助5万元,硕士研究生补助8万元,博士研究生补助10万元,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大学生另外补助住房补贴8万元或提供免费公租房一套(已享受住房补贴人员不再提供),直至引进人才有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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