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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起来学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
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 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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