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乐亭县委党史研究室
李海涛,原名李振华,曾用名李友堂、李华、高继祖、黎文,1912年9月生,乐亭县胡家坨镇大黑坨村人。
1929年,李海涛在天津中日中学读书时,参加了杨景起等组织的“反帝大同盟”和“社会科学研究会”,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开始革命活动。
1933年,李海涛(当时名李振华)在北平志诚中学上高三时,受北平地下党李乐光委派,为李大钊烈士筹办葬礼。当时,因李大钊的家属不能出面主办葬礼,李海涛是李大钊的族侄,所以由他完成这个任务。李海涛办理了有关手续,然后从乐亭将李大钊烈士的家属接到北平。4月23日为李大钊举办葬礼,送葬的队伍从宣武门外浙寺出发,沿途遭到了反动军警特务的镇压,在西四被军警打散,几十人被捕。李海涛打着灵幡,李大钊的家属乘坐骡车,一直将灵柩护送到西郊万安公墓,并将烈士遗体安葬好。在葬礼上,李海涛引起反动军警的注意,他的住处两次遭特务搜查,因他当时不在而幸免于难。他不能继续留在北平考大学,就回到故乡乐亭,以教书为掩护开展革命工作。
1933年秋,李海涛在阎各庄完全小学任教员,秘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34年春任乐亭县委宣传部长,1935年春调任全国总工会北方代表处天津市工人联合会特派员从事地下工作。
1935年8月5日在天津按约定接头时,因下线联系人叛变,李海涛被出卖而被捕,关押在天津第三监狱。他在狱中坚贞不屈,坚持对敌斗争。
1937年8月的一天,抗日义勇军来劫狱。李海涛用铁床砸开了牢门,又救出其他难友,他们参加了抗日义勇军,一起走上了武装抗日的战场。后经党组织同意,李海涛回到乐亭,接上党组织关系,开展革命活动。同年冬,冀热边特委宣传部长阎达开在木瓜口村主持召开中共昌乐县委改组会议。县委书记王明德调离乐亭,李海涛任县委书记。
1938年7月,李海涛参与组织和领导冀东抗日武装大暴动,任抗日联军第十总队总队长。10月,大暴动受挫后,李海涛曾任丰滦迁联合县县委宣传部长等职。
1940年11月,为开辟滦河东和北宁路南地区,冀东分区党委决定在迁安、滦县、卢龙三县边界地区建立迁滦卢联合县办事处,并组成中共迁滦卢联合县工作委员会,李海涛任书记。1943年7月,李海涛调任中共昌乐联合县工作委员会任书记。同年8月,建立昌乐联合县政府,李海涛兼任政府县长。
1944年冬,李海涛调到冀热边特委第四地区委工作,任第四地区委委员兼组织部长。此时,改名为黎文。1945年1月,冀热边特委扩建为冀热辽区党委后,李海涛调任冀热辽区第十七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45年8月,随冀东部队第一批出关解放东北,任黑龙江边防支队司令员兼政委。他率部队向北奔袭准备接收齐齐哈尔时,途中接到命令,把队伍移交后回东北局重新安排工作。后任中共辽宁省工委书记、省委副书记。1946年春,任东满省辽北分省省委组织部长,后改任松江省委宣传部长等职。1948年夏,任通化财经办事处主任。同年冬,奉命参加接收东北轻工管理局的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李海涛先后任中共天津市委直属党委副书记、市劳动局副局长,国家劳动部劳动争议处理司副司长、国家林业部计划局局长、国家森林工业部劳动工资司司长。
1958年,李海涛因坚持正确意见,而被错误批斗,并受到错误处理,“下放”到云南省工作,任云南省农业厅机械管理局局长等职。“文化大革命”中,李海涛遭受迫害,身心遭到严重摧残。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李海涛得到彻底平反,重新走上领导岗位,先后任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离休后,他仍关心党和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1997年9月4日,李海涛因病逝世,终年85岁。
编辑:杨 扬
主编:陈友海
编审:金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