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百房资讯小编有提到,本月初,天津市第二次集中供地的宜贯大会上公布,本次集中出让土地中增加了1万套租赁住房。在大家感兴趣的同时,我们还需要清楚,到底是谁建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放量入市会对市场有什么影响。
那么我们先来说说这批出租屋是谁建的,当然是开发商。作为“房住不炒”政策的补充,其实租房是释放住房需求的一大举措。他不仅满足了稳定收入群体对生活的迫切需求,而且在买房之外,还为这些群体提供了明确的解决方案。这些收入稳定、需求旺盛、年龄较低的群体是当前房地产市场买房和投资的主要用户群。
这次分流需求调控市场的大动作,可以说是继竞地价、限房价、限购之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第四次联合重拳。作为受打击比较严重的房地产企业,不得不咬牙接受,因为不接受就没有办法拿地,拿不到地就面临生存问题。所有房企不得不再次优化设计、精细化成本和精细化管理,这次不是针对商品房,而是针对租赁住房。
房企显然无法拿出更灵活的解决方案来应对租赁住房。
可以预见,房企或将会对出租屋的管理将采用更多的价格门槛和时间杠杆。比如要求客户租房不少于十年,要求一次性付清。或者采取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一方面在优质地段的租赁房屋内发行资产REITS进行融资,或者质押出售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以达到尽快回笼资金的目的。
其实,没有必要过度解读租赁住房。
首先,作为一款无法为房企贡献利润和现金流的瘦狗型产品,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租赁住房纯粹是他们追求利润的障碍。也是土地生存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所以即使是和商品房同时规划建设,同样的材料同样的质量,出租屋也一定是最后建成最后完工的那一组,位于小区的偏僻角落。因此,租赁住房在市场上的正式出现和固定定价应该至少在土地收购的26个月建设期之后。预计2024年初,这批租赁住房将登陆市场。
其次,由于资金和利润的需求,大部分开发商肯定会采用资产管理公司模式,将租赁住房的真正控股机构与自己切断,比如转让管理机构的部分股份,比如打包转让所有租赁住房。有可能最终收取租赁住房租金的房东不是当初拿地的房地产企业。
同时,为了维护社区的整体居住氛围和客户圈,往往会在出租屋的入住条件中加入一些约束性的要求。毕竟,只要双方同意并遵守法律法规,政府不会过分要求。房企肯定会筛选出付得起大额租金的客户,作为目标客户,甚至车位捆绑销售也不是不可能。
此外,我们也不能对租住同权问题期望过高。如果你租房子住几年,就能落户,这对其他买房者也不公平。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租赁住房的真正意义,这是为有居住需求的社会群体打开一条新的道路,满足同质同材,合理居住的需求。毕竟,我们不能总是依靠限购和限价来强力控制市场。租售结合,合理缓解住房需求,是化解风险、合理发展的先进策略。
至此,可以说通过增加租赁住房入市量,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居住需求,取得了初步成效。相信很多人和百房资讯小编一样,期待有优秀的租赁住房案例尽快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