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
对车体控制能力较差
若法律意识淡薄
不遵守交通法规
很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来看看这几则案例吧
案例:14岁少女骑电动车从路口快速驶出,黑色轿车反应不及与之相撞
案例:男孩骑电动车载小伙伴,弯道处逆行,不慎摔掉。
案例:12岁小女孩骑电动车载弟弟闯红灯与小轿车发生碰撞
未成年人的应急能力较差,操作电动自行车的熟练程度较低,遇到紧急情况,存在无法应对的危险;且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对交通规则认知不足,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等一系列危险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也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并且不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
亲爱的同学们:
暑假期间,同学们的交通安全一直是蜀黍们最关心的事,无论外出旅行或是与家人同学聚会游玩,同学们一定要将交通安全牢记心间。“八项注意”要记牢,放假安全不放松!
1.过马路走斑马线,先左后右仔细看;
2.贪图方便越护栏,易发事故生危险;
3.斑马线上守规则,红灯停来绿灯行;
4.12岁以下小朋友,不可骑车上马路;
5.外出路上要文明,追逐打闹可不行;
6.走路不当低头族,时刻观察顾安全;
7、乘车系好安全带,头手不伸车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