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天津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调整

8月26日,天津市市医保局、人社局、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其中明确将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由2021年9月至12月调整为2021年10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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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天津202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及报销待遇发布征求意见稿

拟将我市居民医保缴费机待遇标准

进行一下调整

1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高档为950元/人,低档为320元/人,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并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2

报销待遇

门诊

待遇自2022年起,参保人员在一、二级和本人选定的一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年度起付标准统一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4000元高档缴费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55%、55%、50%低档缴费参保人员分别为50%、50%、45%

门特

高档缴费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因门诊特殊病就医,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5%低档缴费参保人员分别为55%、50%、45%

住院

自2022年起,缴费参保人员在本市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低档缴费参保人员分别为75%、70%、65%。急诊抢救留观并转住院治疗(含转住院治疗前死亡的情形)前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大病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普通参保居民的50%支付比例在普通参保居民的基础上提高5%,取消封顶线

3

补助和资助政策

财政补助标准调整

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在调整前四档补助标准基础上新增30元。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补助标准暂定为高档1100元/人,低档580元/人,学生儿童按照调整后低档财政补助标准执行。

资助参保政策调整

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指享受医疗补助人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重度残疾人中的学生儿童,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补贴参保,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不符合上述人员身份的重度残疾人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补贴参保,并享受低档报销待遇

来源:天津医保局网站 天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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