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开法院高效、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挽救企业生存危机,助力企业健康生产经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天津某工贸公司与荆州某科技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天津某工贸公司向荆州某科技公司提供设备并安装调试,荆州某科技公司向天津某工贸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天津某工贸公司依约提供设备并安装调试完毕,但荆州某科技公司未按约定时间给付全部货款,至起诉之日尚欠近30万元。天津某工贸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荆州某科技公司给付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案件受理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荆州某科技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调解书生效后,荆州某科技公司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天津某工贸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高效有序推进执行工作,第一时间查询荆州某科技公司名下财产,摸清该公司实际偿债能力。法院经调查,得知天津某工贸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十分困难,若不能取得执行款,该公司极可能面临停业危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对荆州某科技公司进行询问,进一步了解该公司经营状况,得知该公司同样因疫情原因,经营困难,故未能及时支付货款。为减少荆州某科技公司差旅支出,法院多次与荆州某科技公司电话沟通协商,商讨履行方案。经法院耐心劝导和释法析理,荆州某科技公司主动向天津某工贸公司给付货款及违约金。该案从受理到执行完毕仅用8天时间,获当事人高度赞许,双方向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本案是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高效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于危困之际挽救企业,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本案执行过程中,南开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本目标,坚持树立依法、规范、公正、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企业重新回到生产经营正常轨道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努力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一次执行收获两份满意,本案的圆满执结,既彰显了执行速度,又传递了执行温度,同时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真实写照。
制作:南开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