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法院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教学实践基地签约仪式

为实现司法审判实践与法学教学、理论研究深度结合,继续促进审判机关与高校优势互补,积极探索培养高质量法学人才,10月22日上午,南开法院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教学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南开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刘金洪,南开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阮大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及双方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会上,郝磊对双方前期合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介绍了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招生与教学情况,表示将与南开法院一道进一步深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确保联合培养的质量与效果。阮大强表示,希望双方竭诚协作,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实践平台,同时,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将充分发挥理论研究优势,积极为审判执行实践建言献策,实现互进共赢。

刘金洪介绍了南开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调研、学术研讨等工作情况,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他表示,理论上清醒,实践上才能明白。多年来,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希望双方以本次签约为契机,今后在实习生培养、学术课题交流及实务案例研究等方面继续深入开展合作,携手开启院校共建全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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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教学实践基地是南开法院同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双方通过开展实务课程、实践活动、论文指导等相关工作,极大地提升了学生实践能力,在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时代院校教育和人才培养新局面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制作:南开法院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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