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在医院夭折,家属投诉“是医院操作不规范导致的”,院方这样回应

河南商报记者 孙超 文/图

孕妇分娩遭遇难产急需手术,却联系不上值班医生,需家属开车去接下班在家的医生前来协助……

近日,家住郏县的刘先生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称,他爱人娄女士在郏县第二人民医院分娩时,因为医院管理混乱,导致其刚出生的儿子错失最佳抢救时机而夭折。

对此,郏县第二人民医院相关涉事医护人员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工作都是按照正规的操作程序进行的,不存在瑕疵和缺陷”。

投诉:产妇和新生儿出现紧急情况,医院却无医生可以施救

据刘先生介绍,9月20日是他爱人的预产期,考虑到安全起见就于当天上午8点左右住进了郏县第二人民医院。

“入院后,医生没有给俺媳妇做彩超和术前检查,只做了心电图和胎心监测,说胎儿一切正常,符合顺产要求。”刘先生称,到晚上10点左右,他爱人分娩阵痛频繁被送进了产房。

“晚上11点30分左右,俺媳妇觉得顺产不下来,要求剖腹产,医生说宫口已经开到10cm,让再试试。”刘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从第一次要求医生给他爱人实施剖腹产手术,到第二天凌晨3点50分孩子出生,4个多小时时间一共提出了3次剖腹产要求,医生都建议试试顺产。

“我想不通,医生为什么一直建议我爱人顺产?”让刘先生感到气愤的是,他第二次要求进行剖腹产手术时,值班护士未能联系上医生,最后护士把电话打给了已经下班在家的该院医生赵晓红。

“当时情况比较急,是我开车把赵医生从家接到医院的。”刘先生说,在分娩过程中,胎儿出现了胎心不稳的症状,护士联系医院儿科,电话无人接听;孩子出生后,出现缺氧症状,产房没有儿科医生可以第一时间进行施救,最后抢救孩子的医生是从郏县人民医院调来的。

回应:工作都是按照正规程序操作,工作不存在瑕疵和缺陷

针对刘先生所反映的情况,郏县第二人民医院相关涉事医护人员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分别进行了回应。

“入院时,娄女士带的有9月16日在郏县妇幼保健院做的彩超单,一般情况下同级医院一周内的彩超单都可以接纳 。”郏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祁彩峰解释称,“当时我也建议娄女士再拍个彩超,家属说才查完,没必要再查。”

对于家属3次提出要求进行剖腹产手术,医生都建议顺产一事,祁彩峰表示,实施剖腹产手术,是她在9月21日凌晨1点50的时候向家属提出的,并有家属的签字确认书为证明。

那么,在需要实施剖腹产手术时,为什么是家属开车去接已经下班在家的医生前来协助才能完成?祁彩峰称,医院一般晚上值班只留下一名护士、一名助产士和一名医生。

“因为手术不是一个人能够完成,所以才紧急联系下班在家的赵晓红主任前来配合,这属于正常现象。当时赵主任要骑电车来医院,家属自愿开车去接的。”祁彩峰解释。

对于新生儿出现紧急情况后,医院的儿科医生不在场,却要从郏县人民医院调医生一事,郏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李冠博解释称,进手术室的时候,家属、病人和医生是分开,通道不一样,所以家属看不到医生。对于外调医生一事,李冠博则表示,“兄弟单位之间相互支持很正常”。

那么,事发当晚郏县第二人民医院儿科医生究竟在不在现场?郏县第二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杨慧锋回应说:“我接到通知后就去了产房,一直都在。”

在采访中,郏县第二人民医院涉事医护人员均表示,在该起事件中,他们的工作都按照正规流程进行的,不存在瑕疵和缺陷。

态度:建议家属走法律程序解决相关问题

“事情发生后,医院第一时间召开了病例讨论会,最终认为,事情比较大,建议家属走法律程序解决相关问题。”李冠博表示,对于该起医疗事件,该院不逃避、不回避、积极面对。

截至发稿前,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刘先生已经向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递交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并向郏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申请。

对此,河南商报记者也在郏县第二医院副院长李冠博处得到了证实。“双方协商差距比较大,家属主动走法律程序,现在已经到法院(起诉)了。”

(编辑 刘梦鸽 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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