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十几天
2021年就要结束
为了不影响自身权益
有一些事可得抓紧办
快来对照下列清单查缺补漏
01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温馨提示
按照有关规定,2021年12月20日起,参保人员不得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补缴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16时。现就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工作提示如下:
1、税务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7时;
2、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7时;
3、银行缴费截止时间以各银行工作时间为准。
4、微信、支付宝、天津税务APP、津心办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16时。
重要提示
1、由于网络原因和数据传输可能会有延迟,为避免个人社保权益受到损失,请参保人员务必提前办理补缴业务并完成缴费;
2、办理补缴业务时请务必核实好个人已实缴数据和待补缴数据,以免出现重复缴费等问题,造成缴费失败。
一、补缴2020年度、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
1、补缴2020年社保费方式
在社保中心做好补缴数据核定后,可用微信或者天津税务APP、津心办APP方式:
(1)微信操作路径: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天津市社保缴纳
(2)天津税务APP操作路径:首页--自然人业务—纳税清单—社保缴费办理
(3)津心办APP操作路径:旗舰店—市税务局—自然人办税(费)--社保缴费办理
2、补缴2021年1月至11月社保费方式
默认基数缴费可使用天津税务APP、津心办APP方式:
(1)天津税务APP操作路径:首页--自然人业务—纳税清单—社保缴费办理
(2)津心办APP操作路径:旗舰店—市税务局—自然人办税(费)--社保缴费办理
3、缴纳2021年12月社保费方式
默认基数缴费建议优先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也可使用天津税务APP、津心办APP方式:
(1)微信操作路径: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天津市社保缴纳
(2)支付宝操作路径: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3)天津税务APP操作路径:首页--自然人业务—纳税清单—社保缴费办理
(4)津心办APP操作路径:旗舰店—市税务局—自然人办税(费)--社保缴费办理
二、缴纳2022年度养老保险
根据税务部门工作安排,2021年12月21日至31日停止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自2022年1月1日起恢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
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请您携带身份证按以下方式办理:
1.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2.到主管税务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3.通过天津税务APP、微信、支付宝在线缴费。
02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了吗?
目前,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确认。按照规定,目前,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类专项附加扣除。
图源 个人所得税APP
为了能够在2022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纳税人需要对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提醒大家,即使信息没有变化,也建议核对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的正确。
如果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动,可以一键带入和确认,如有变动,可以点击修改。
03
年假即将到期
你的带薪年假有几天?今年休年假了吗?如因特殊情况没法休年假,职工可以申请相应的补偿。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04
年终奖
我国法律对年终奖并无强制性的统一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小编温馨提醒
1、劳动者入职时,如果用人单位对于薪酬待遇和年终奖发放等有口头承诺,应尽可能将口头约定写入书面劳动合同。
2、已经入职了,劳动合同里没写年终奖怎么办?平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奖惩制度、银行转账记录、奖金发放规定和平时的业绩考核情况等。
3、年底是离职高峰期,很多人在等年终奖到手再走人。但如果劳动者在年终奖发放时已经离职,在提供有关证据的情况下,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追索年终奖的。
05
城乡居民医保及时缴费
天津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申报缴费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您还未缴费,温馨提示如下:
从2022年起,不再执行“即参即享”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未在本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缴费期内办理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可在2022年内随时办理当年度本市居民医保参保相关手续。但如果您不符合下述条件,可能会存在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一、已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城职、城乡均包括,不含补缴)且中断缴费3个月内重新参加当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二、未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城职、城乡均包括,不含补缴)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为保障您看病就医不受影响,请符合参保条件且尚未参保的常住城乡居民务必在12月31日前通过社区、村委会、居住地街镇医保服务窗口或微信小程序“社保云缴费”、支付宝居民医保缴费模块等方式完成参保缴费,确保您的医保待遇及时享受。
来源:南开社保、央视新闻客户端、西青区医保局
新媒体编辑 姜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