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一线】以身试法?小心宝坻公安“找上门”

烟花爆竹

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

如果未经许可

无论生产、运输、存储

还是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危害公共和人身、财产安全

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处罚

但在利益驱使下

仍有人以身试法......

今天,“平安宝坻”小编

就带您直击一线

观看宝坻警方查处非法烟花爆竹现场

近日,公安宝坻分局海滨派出所通过摸排走访、线索研判,发现位于潮阳街的某商店具有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嫌疑。在大量侦查并获取相关违法证据后,海滨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会同潮阳派出所对该商店进行突击检查,并在该商店及商店的库房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58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宝坻分局对该商店经营者李某(男,45岁,宝坻区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158箱非法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收缴。

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相关法律规定,自觉抵制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不运输,并积极举报相关线索,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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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涛、刘铮

审核:侯志超

素材来源:海滨、潮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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