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出具离职证明不转移社保,至使不能审请失业金该怎样维权?

离职证明对一个员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不管是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保险,还是重新寻找工作作为个人工作经历提供给新的用人单位,都需要用到。

公司不出据离职证明给员工,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维权。

01

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行政处理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只要有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而且劳动合同确实已经解除,劳动者应该第一时间要求出示离职证明,并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完成全部的解除事宜。作为公司故意克扣离职证明,无非是想刁难员工,妨碍其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和就业。

这种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02

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

因为已经实际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没有纠纷,纠纷的是公司不履行后续的协助处理义务,并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

这类情况并不需要按照劳动争议前置仲裁处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自己的损失提供证据,请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停止侵权,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假如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关系没有完全解除,双方关于劳动问题存在争议,那么就不有直接起诉,而要通过劳动仲裁的形式先确定了劳动关系的问题,如果仲裁不有解决问题,方可提起诉讼。

结语

所以,无论如何最好先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介入调查,看能否在行政处理范围内解决问题,如若不能再考虑起诉维权。起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不能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而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理,却是行政执法,更具有便捷性,所以首选应当是通过劳动部门反应,或者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标签: 社保 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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