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过劳动创造价值,企业不该通过或模棱两可、或道貌岸然的规则套路员工。
▲资料图。图/IC photo
文 | 胡不归
据九派新闻综合报道,近日,深圳一公司发布招聘启事,招聘要求中写道 “公司全员素食,保证都是气质命好的同行者”。对此,有媒体联系了该公司,招聘负责人称,“这也算我们的一个门槛和壁垒。”
此事一出,立马引发一番不小的争议。“第一次见这种要求”“这福气给你要不要啊”“全员素食这是什么奇葩的要求”……种种质疑的背后,是公众对于用人单位这种奇葩规章制度的不满。
这些没有边界感的制度,美其名曰是为了更好地工作,使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实则不过是企业一再漠视员工权益,对员工缺乏该有的尊重。
而近来,此类奇葩企业制度并不少见。譬如,3月9日,贵州一女士在一家初创型公司试岗时,发现该公司现行奖惩制度中有多条罚款制度。其中,董事长、总经理只需要发现员工一个电话不接或超过一个小时不回复,就罚款10000元。
3月6日,也有一位网友称自己在广州一家美容公司办理入职时,发现合同上附了一份《办公室行政制度》,首页标明了一项“乐捐”制度,列明了14条“乐捐”细则。包括员工超过早餐用餐时间“乐捐”20元等,以“乐捐”之名行无理罚款之实。
很难想象,现代企业中竟然还存在如何之多的奇葩规定。无视员工合法权益与劳动法规定,将员工置于企业的对立面,甚至以“福气”“乐捐”等冠冕堂皇的理由,随意进行克扣,不免让人想问一句,这到底是打工,还是苦行?
公司和员工之间应该是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关系,彼此互相依赖、共同进步。任何一方置以高高在上的态度,都会造成关系的错位。对此,企业理应自省,保障员工的权益,尊重员工的需求,没有那么难。
尊重员工其实很简单。有时候,对于企业来说,只要不在劳动法之外动歪心思,不以双重标准或不科学的要求规制员工,就足够了。从公司维度看,五花八门的奇葩制度,无疑也留不住员工,形不成真正的企业文化,无助于企业长期发展进步。
进入现代社会,人并非工具应该成为共识。员工是通过劳动创造价值的,不是附属品,企业不应该通过或模棱两可或道貌岸然的规则套路员工。全体员工吃素、不接董事长电话1次罚1万等霸王条款,该消停了。
撰稿 / 胡不归(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