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放学后火车站打闹,班主任被问责:老师是个筐,啥都往里装?

日前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信息,某地的问政平台上出现一个投诉,称该地第八小学的学生放学之后经常到火车站内的地下停车场嬉戏打闹,而且不听保安的劝阻,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认为这是学校的教育缺失造成的。

这个问政帖子的下方,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回复,表示第八小学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涉及班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进行了一系列的教育工作。

看上去这是一个普通的问政帖子,处理的也很及时,没啥问题,但是作为教育工作者,细细一想觉得隐隐有些担忧:

首先,学校方面当然应该加强对学生的道德素质和安全教育,出了这样的问题,反馈给学校并要求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是应该的,但是据此就投诉学校不作为,老师教育缺位,甚至问责班主任,未免有点太过武断。

如果说,学生到火车站地下停下车场打闹是上课时间,那么老师,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教师不仅是教育缺失的问题,就是追究其渎职都是理所应当。

但是,这些学生在放学以后去火车站地下停车场嬉戏打闹,试问家长知不知道?这个时间点难道不是家长应该负起主要的监管责任吗?学校也不是无限责任公司,也不可能24小时无死角地监管到每个孩子。

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应该先通知其家长,让他们加以管教呢?如果家长没有时间管,没有能力管,也应该是家长和学校取得联系,想办法和学校方面共同教育好孩子。而不是简单地就问责学校,老师。学校教育只是孩子教育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家庭教育同样是很重要的。

其次,火车站是有保安的,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的管理职责难道不应该是他们吗?出现扰乱秩序的人员,他们应当先想办法制止,如果连一群小学生嬉戏打闹都管不了,出了一点小问题就想着找人背锅,推卸责任,那这保安要不要问责?

八小时之外的教育工作到底谁来担责?老师毕竟也不是孙悟空,没有分身术,虽然平时该做的安全教育都踏踏实实开展了,但是放学以后也不能随时监管着每个孩子,这个时候家长就应该担负起主要的监管职责,而不是一出问题就想着找学校的问题,就指责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

不由得想起一件事:学校一个一年级的留守小朋友,在周末的时候,因为爷爷奶奶出去干活,家中无人看管,在横穿马路的时候不幸被疾驰而过的大货车撞击身亡。出现这样的悲剧,当然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学校相关领导当天赶就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且在学校加强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

不久之后,这个学生的班主任被问责,通报批评,取消了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理由是安全教育不到位。这让老师们很是错愕,由于学校在马路沿线,每个星期都是例行要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

教育从来就不单单是学校一方面的事,学校家庭需要紧密配合,周末孩子回家了,主要的监管职责不应该是家长吗?因为周末发生的安全意外问责班主任,虽然处罚不是很严厉,还是有点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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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学校工作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那所学校,哪个老师对于安全教育敢敷衍马虎?但是光有学校的安全教育是不够的,家长也要担负起监管教育的责任,这样才能尽可能减少孩子的伤害事件的发生。

校内学生的安全,学校老师责无旁贷,放学以后,学生回家了,家长就应该担负起教育监管,保驾护航的职责。孩子的教育,从来都不仅仅是学校,老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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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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