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到一周被淘汰 求职者觉得无法接受

通过面试后入职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天培训结束后被告知有近一半的员工被淘汰,求职者认为考核机制不透明。

今年4月初,李先生在网上看到核桃编程西安分公司招聘员工,该公司面向青少年进行线上编程授课,李先生应聘的岗位为班主任,经过面试后,4月14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李先生说,在入职前他通过了笔试、宣讲、面试三轮流程,4月14日在位于西安市枫林路附近汇城国际大厦内的核桃编程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我们同一批入职的大概有三四十人,都经过入职体检,也办理了工资卡、员工卡。前期沟通时约定的工资是每月底薪2800元,之后如果卖课成功,会有奖金绩效提成,干得好的话一个月能拿到上万元。”

4月17日,李先生和其他新入职的员工一起开始为期三天的培训,4月19日培训后,他却被要求主动申请离职。“培训后我们又经过一次面试考核,之后工作人员开始点名,叫了近一半的新员工去会议室开会,告知我们被淘汰了,让大家自行申请离职,之后会发放三天的工资,大概280元。”

李先生说,公司没有告知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被淘汰,也没有公开考核标准和成绩,觉得很不公平。“我们明明都是经过了面试,双方确认都没有问题后才签了劳动合同,结果入职不到一周又淘汰了一半的人,这让我们很难接受,感觉被骗了。”

公司:30多名新人有一半被淘汰 根据培训考核成绩决定

4月2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汇诚国际大厦,8层、13层等楼层均为核桃编程公司办公场所。李先生提供的电子劳动合同显示,该文件包含劳动合同、核桃编程班主任工作手册等内容,劳动合同中的甲方为广州星孛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地点在西安。

合同中约定,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16日,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甲方可对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及其任何事项进行评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未通过试用期评估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与李先生一起被淘汰的另一名求职者说,公司一直没有明确告知他们被淘汰的原因,觉得很莫名其妙,而且这个岗位目前还一直在招人。“在公司的这几天,感觉就像过家家一样,说被淘汰就淘汰了,心里也很受打击。”

李先生说,这一批入职的员工很多都和他一样,此前有过类似的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他认为自己是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就被淘汰了。

在李先生与公司人事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看到,4月13日李先生曾询问培训完是否还会刷人,因为其租住的房子在公司附近,比较担心这个问题。对方回复称,一般不会刷的,除非触碰红线,态度不端正。

随后,记者来到13层核桃编程的一间会议室内,一位负责培训的员工称,这批员工大概有30多人,淘汰了一半左右,在培训前已明确告知员工会有量化考核以及淘汰机制,每天也都会有作业任务需要按时完成,培训内容包含企业文化、话术等,经过三天培训,会根据每个人的平时表现、考核成绩进行评判,员工会因未按时交作业、培训态度不好等原因被淘汰。

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张先生说,这个岗位确实一直在招人,因为是业务岗。关于员工被淘汰后的补偿等问题,公司员工表示不便回答,之后会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回复。

律师:若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 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长江认为,面试完成后且已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到一周又以淘汰为由辞退员工这一行为是否合理,首先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有关试用期的事项。

若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工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公司需要有具体的绩效考核制度,就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负有举证责任。

文/图 华商报记者 田睿 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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