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咨询,问是否可以将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合并到沈阳大学,成立沈阳大学医学院?有利于沈阳大学建设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大学。
对此,沈阳市教育局回复,经与省教育厅联系咨询,辽宁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已经完成并发布,没有两校合并的规划。目前看,所提的建议暂时无法实现。
沈阳市教育局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您好!经与两校充分沟通了解,根据高等教育管理权限及教育部“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1.大学合并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根据《高等教育法》相关规定,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需要纳入省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同时,大学合并涉及编办、发改、财政、教育、人社等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市政府统筹规划并决策。
2.两所大学分属省、市管理,且正处于高质量发展时期。目前,两所大学发展均处于上升期,办学质量和效益明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力支撑。沈阳大学是由沈阳市政府举办的公办综合类大学,目前学校正按照2019年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沈阳大学建设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大学的意见》(沈政发[2019]22号)文件确定的发展目标,全力推进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大学建设。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为省教育厅所属的高职院校,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也是我省唯一一所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康复技术、健康管理类技术技能人才的省属公办医药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经与省教育厅联系咨询,辽宁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已经完成并发布,没有两校合并的规划。所以,目前看,您所提的建议暂时无法实现。
下一步,我们会充分考虑您的诉求,反复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听取专家、两所高校和社会意见,适时将您的建议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汇报,并综合考量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谋划好沈阳高等教育的发展蓝图。同时,建议学校将相关诉求内容融入学校发展,优化规划方案,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