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安全教育要全学段覆盖

近日,教育部公布《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指导纲要明确,国家安全教育要实现全领域、全学段覆盖,相关内容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且纳入大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指导纲要系统设计大中小各学段育人目标和学习内容,强调全领域、全学段覆盖。其中,小学阶段,重点围绕建立国家概念,启蒙国家安全意识;初中阶段,重点围绕认识个人与国家关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高中阶段,重点围绕理解人民福祉与国家关系,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学阶段,重点围绕理解中华民族命运与国家关系,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等12个领域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4个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

实施途径上,学校可通过开设专门课程、开展专题教育、融入各学科专业教育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课程方面,高校应依托校内相关教学科研机构,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鼓励支持地方和中小学(含中职)挖掘和利用校内外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大中小学国家安全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高等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不少于1学分。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安排原则上不少于32课时。

指导纲要提出,将相关国家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小学阶段侧重考察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中学阶段相关学科要把国家安全教育有关内容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兼顾活动参与情况的考察;大学阶段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试,兼顾过程性考核。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国家安全专题教育、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态度、行为表现和学习成果,确保记录真实可靠,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敏

编辑:蔡文清

流程编辑:郭丹

标签: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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