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尖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发布了一条关于
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的通知
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2019年1月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在2019 年 1月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如有断缴、欠缴情况,需在2020年11月30日前,到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超过时间不在给予办理。已办理的人员不用再重复办理。)
一、材料清单:
服役、退役相关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二、个人相关材料:
1.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2.补缴保险个人申请表(于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本人填写后签字并按手印。
3.户口本(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
5.工龄审定表(复印件)
三、相关缴费记录:
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证明。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四、退役士兵与原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佐证(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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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
小编再为大家介绍一下
天津目前针对大学生的
参军退伍优待政策
天津大学生参军退伍优待政策
退役就业安置:
天津市每年按照符合招考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左右比例定向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按年度定向招聘计划总量10%左右比例定向招聘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的非津籍大学生退役后优先在津落户、市内迁移,等等。
部队建功立业:
入伍后,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保送入学、士兵提干等方面享受优待。
回校考学深造:
回校后,不仅保留学籍,还在入学转专业、专升本、考研加分、定向招生等方面享受优待。
丰厚的待遇:
从2020年8月1日开始,天津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2404元/年;退伍后,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
学费减免:
实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千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
参军津贴:
参军后,义务兵期间每月领取津贴;转改士官或提干后领取工资,待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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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本地宝
整理/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