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中班大班按原标准执行

今天,海曙区发改局、海曙区教育局、海曙区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海曙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从2020年秋季起招收的入园新生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对中班、大班在园幼儿保教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幼儿毕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中每生每月保教费基准价标准如下:

六星级982元,五星级820元,四星级728元,三星级628元,二星级500元,一星级410元。

各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照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政策。

从2020年秋季起招收的入园新生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对中班、大班在园幼儿保教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幼儿毕业。

此次收费调整是综合考虑海曙区物价水平、幼儿园办园成本等基础上,参考周边县市区公办园调价情况,为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适时适当调整本区公办园收费标准。

文件要求,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不得以开办实验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的名义向幼儿另行收取费用。

各公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星级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执行,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不得巧立名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严肃查处。

编辑:成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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