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12月22日发布声明,就有境外媒体报道指港府计划禁止本港大学与台湾的大学交流,对此,特区政府教育局澄清绝无其事,对有关失实报道表示遗憾。局方还指出,《香港国安法》也不影响学者或专上教育院校与境外合作伙伴的正常交流活动。
特区政府教育局表示,学术自由是香港推崇的重要社会价值,亦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赖以成功及享誉全球的基石。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也受《基本法》保障,港府一直致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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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专上院校均是独立自主机构,在管理校政上享有自主权。港府不会干预院校与本地或境外学术机构的学术交流。当然,院校有责任确保其运作符合法例要求以及学生和社会整体利益。
该局重申,《香港国安法》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并不影响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所享合法权利和自由,《基本法》第34条和第137条对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的具体保障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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