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调整新兴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调整新兴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新教[2020]64号)已收悉。由于公办幼儿园自聘教师的工资费用支出较大,进一步加重了经费负担,影响公办幼儿园运作,为促进新兴县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的有关规定,经成本监审,结合公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参照毗邻地区价格水平,并请示新兴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新兴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问题复函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一)县直属公办幼儿园:县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和县翔顺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每生每期由原来的1950元调整为2500元。
(二)新城镇所属公办幼儿园:第一、第二、第三幼儿园每生每期由原来的1700元调整为2200元。
(三)其他乡镇所属公办幼儿园每生每期由原来的1300元调整为1600元。
二、其他相关收费政策仍按《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等问题的复函》(新发改价格函[2019]15号)的规定执行。
三、上述收费从2021年春季开学起执行,请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并对在收费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县发改局反映。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1日
来源: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