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不正何以为师?近日,山东临沂平邑某学校发生了这样一件丑事!
该校一名女教师发现自己放在宿舍的物品经常丢失,价值4000元左右。想一探究竟,女教师便在宿舍的隐蔽处安装了摄像头,结果发现是男同事所为。于是和男同事发生争执,两人争执期间,这名男同事的父亲将女教师推倒在地。
针对此事,校方不仅解雇了涉事男教师,同时也让这名女教师“休息”去了。准备招聘新教师。
“学校分不清是与非,不分青红皂白开除女教师。找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报警!”
“女教师真冤”
很显然,这样的处理方式,引起了网友的不满。有人认为,这反映的是“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把学校比喻成家,自家的事情为何要拿到外面去说呢?要知道,“教师偷窃”这是何等丑闻!而且事情出在学校内,校方领导肯定会想封锁消息,减小负面影响。秉着这样的心态,校方才让女教师“休息”了。
对此,笔者也和大家一样的态度。校方凭什么停了女教师的职?就因为她举报,让学校丢人了?作为学校,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男教师盗窃行为不应该被谴责吗?为何纠正错误的人还要受罚?
现如今,这件事曝光网络,当地教育部门会如何处理此事,也值得我们关注。
对于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