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给老师惩戒权,一面又对实施惩戒的老师严惩,这条红线不能越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老师和家长都很着急,但不着急的永远是那些不思进取的学生们。如果在紧张的复习期间,10几名学生在课堂上能玩则玩、不遵守课堂纪律,屡教不改,老师会怎么办呢?

诚然,贪玩是孩子的天性。而教育的目的则是让孩子收回贪玩的心,靠学习成就自己的价值,但如果孩子们不思进取,不学无术,屡教不改,老师就要像“唐僧”一样念起“紧箍咒”,对学生实施“惩戒”。

“惩戒”这东西,轻了,等了隔靴搔痒,毫无用处;而重了,又会被学生及家长不理解,背负师德有损,体罚学生的骂名,甚至被有关部门处分。

这不,1月12日武汉一小学教师用竹戒尺击打学生手心,就闯下大祸,落得个当众道歉,并停课等侯处分的悲惨下场。

原来,北湖小学六年级8班班主任夏某,因临近期末考试,还有学生在上课期间疯闹,不遵守课堂纪律,一气之下,对近10名学生进行了“尺打手心”的惩戒。

随着该视频被爆出,当地教育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已责成该班主任停课反省处理,向学生及家长道歉,并全系统通报。

班主任夏某该不该“惩戒”学生呢?

按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内容,教育惩戒是有效教育的一部分,教师有权利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惩戒,该试行规则规定,学生出现以下六种情况,老师可酌情实施惩戒: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或者不服从管教的;

2、扰乱课堂及学校教学秩序的;

3、吸烟、饮酒或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4、实施有害自己或他们身心健康危险行为的;

5、打骂老师及同学的;

6、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对照可见,该10名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理应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则可以实施如罚站,写检讨或罚做公益性劳动等,但即使是情节最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老师可以让家长把孩子领回家停学反省,但就是没有规定教师可以用“戒尺击打手心”。

相反,在此《规则(试行)》中却明确规定“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属明令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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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该校班主任夏某的行为已是违规体罚行为,如今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处分,也就无可厚非。

从图片中显示的六种严禁教师使用的惩戒方式来看,教师显然有惩戒权,但惩戒的尺度已被限制,不能打造成孩子身体痛苦,也不能骂造成孩子心灵伤害,只能批评教育,小程度的罚站,罚做公益劳动以及写检讨等,实在管不了的学生就只能使用最后的“杀手锏”——不超过一周的停课,让家长领回家反省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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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老师再用传统的体罚学生来管教学生的方式早已不被世人认可,“体罚”也成为教师不可逾越的“红线”,要想在教育岗位上不被处分,那么教师还是要坚守这条底线,修心养性,对学生多点宽容,多点耐心,即是保全自己,也是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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